1.1检验规则 |
对每厂家每批锻件进行验证、检验 |
1.2检验内容 |
1.2.1校核检验 |
a、核对锻件的标识如批次、交货状态、规格、制造厂、生产日期等与提供的出厂检测报告要相符 |
b、校对随炉批质保书的力学性能、化学成分(%),数据要符合JB/T6396《大型合金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》、JB/T6397《大型碳素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》要求: |
c、超声波检测报告符合GB/T6402《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》、JB/T5000.15《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》要求。 |
1.2.2外观检验 |
锻件外观不允许有裂纹、白点、缩孔、折叠、过度的偏析和其他严重影响表面质量的缺陷。 |
1.2.3材料的力学性能、化学成分验证 |
每根主轴锻件委托测试站检测力学性能、化学成分测试:其余锻件每批中同材质抽检一件委托测试站进行化学成分检测 |
1.2.4无损检测 |
每根主轴锻件委托无损试验时按GB/T6402-2008《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》、JB/T5000.15-2007《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》1级及图纸要求执行超声波无损检测; |
对每厂家的每批幅板、进口圈、轮毂、联轴器锻件委托试验时按GB/T6402-2008《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》、JB/T5000.15-2007《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》II级及图纸要求执行超声波无损检测。 |
1.2.5尺寸检测 |
主轴锻件外形尺寸要符合JTL2140-10-07《关于风机主轴粗加工的规定》及JTL2140-11-07《关于空心主轴粗加工的规定》要求,其余按工艺文件和图纸检验 |